4月3日于克拉科夫 阁下: 感谢您电告“信因故未发”。为了新的调解尝试,目前我不得不采用一切“斗争方法”来对付对方。因此,我请求在接到我的通知以前不要采取任何正式步骤。 我希望最近能弄到一些重要文件给您。据我看,这些文件会改变您所谓“法律地位把握不大”的想法。 恩…… 附言:请把您给蔡· 脚注1 的信的草稿寄给我。 1913年4月3日发出 原文是德文 译自《列宁文集》俄文版第38卷第94—95页
脚 注 脚注1 大概指蔡特金。——编者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