致A.卡恩 274   

  4月3日于克拉科夫
  
  阁下:
  
  感谢您电告“信因故未发”。为了新的调解尝试,目前我不得不采用一切“斗争方法”来对付对方。因此,我请求在接到我的通知以前不要采取任何正式步骤。
  
  我希望最近能弄到一些重要文件给您。据我看,这些文件会改变您所谓“法律地位把握不大”的想法。
  
  恩……
  
  附言:请把您给蔡· 脚注1 的信的草稿寄给我。
  
  1913年4月3日发出
  
  原文是德文
  
  译自《列宁文集》俄文版第38卷第94—95页


  脚  注

脚注1 大概指蔡特金。——编者注